上周,陆金所身陷旗下国际商业保理公司2.5亿坏账风波。周四,陆金所发表声明称,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确有一项应收帐款业务目前进入相关法律程序,但是该项目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投资者权益完全不受影响,且该项目与陆金所P2P业务无关。紧接着,本周一再次发布公告称该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为标准的商业保理业务,并未进行再保理或基于该项保理业务做进一步融资安排。平安国际保理根据商业保理的相关管理规范、在其经营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经营,自负盈亏。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作为平安国际保理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平安国际保理正在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向金紫阳追讨债务。陆金所确认平安国际保理与金紫阳的保理业务纠纷不会影响任何陆金所平台的投资人。
这一事件让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进入大众视野。可能很多人对于商业保理业务不甚了解,对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业务合作模式更是知之甚少。陆金所两次强调了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并未与参与P2P网贷业务,那么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的业务模式究竟是何种形态?笔者接下去将详尽分析该业务模式情况、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于业务相关的一些风控建议。
何为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综合信用服务。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由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保理业务分类方式众多,主要有:
按地域划分,可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国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在境内的保理业务,国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中至少有一方在境外(包括保税区、自贸区、境内关外等)的保理业务。
按是否有追索权,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保理公司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保理公司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按是否通知买方,可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是指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暗保理是指不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买方。
按是否融资预付,可分为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如果保理商按一定折扣提供预付款融资,则为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如果保理商不提供预付账款融资,而是在赊销到期时才支付,则为到期保理。
按保理商类型,可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前者是银行从事保理业务,后者即商业保理公司从事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弥补资金不足;加速商品流动资金回笼,建立良好供销关系。如果说融资租赁业务解决的是企业固定资产资金需求,那保理业务就是解决大量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是供应链金融的重要环节。
商业保理业务的溯源:
保理业务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毛纺工业,19世纪后期,国际贸易促进了美国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和贸易需求,现代保理业务应运而生。由于市场信用环境不佳、三角债现象普遍,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不完善,我国商业保理业务在2012年之前发展缓慢,2012年之后由于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主管部门政策的出台,我国商业保理市场开始发力,2012年也被称为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的元年。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运营模式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产品一般都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供应商(通常是中小企业)与买方(通常为供应链核心企业)订立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产生应收账款;供应商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向其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资金周转;商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平台投资人;到期后商业保理公司从买方(明保理)或供应商(暗保理)处收到还款,并支付给P2P网贷平台投资人。在商业保理业务中,P2P网贷平台通常都会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回购、引入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本息保障。P2P网贷平台该项业务的运营模式如下图所示: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运营风险
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节约了平台借款端项目开发成本,有利于业务产品线的拓展,带动平台量增。但同时,这项业务也存在着以下几点运营风险:P2P网贷平台业务经营法律障碍。商业保理从2012年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P2P网贷的监管未落地,法律界定不明晰,P2P网贷平台的商业保理业务面临法律障碍。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发行债券等渠道融资,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对于当前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进行的收益权转让,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没有界定P2P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行业存在灰色地带。
重复抵押风险。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转让应在央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授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基本上,应收账款在债权方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环节,都会被登记在央行登记系统。而当商业保理公司在P2P网贷平台上再次转让应收账款收益权时,P2P网贷平台的相关业务并没有要求进行登记,存在应收账款在不同平台重复抵押融资的风险。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风险控制
首先,平台在对商业保理公司项目真实性审贷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做法,“权属确定、转让明责”。需要查阅基础交易合同、保理合同、生产单、采购单、入出库单据、项目审批通知书、央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核对贸易记录、合同与发票、发票与应收账款台账、银行结算记录是否相符等方式,严格审核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确保应收账款初始权属清晰确定、历次转让凭证完整、权责无争议。
第二,加强对于基础交易企业及保理公司审查。
总结
商业保理与P2P网贷的融合利于 P2P网贷平台借款端项目开发,但同时业务也存在应收账款真实性、应收账款坏账、法律和保障等风险。陆金所此次商业保理公司的大额坏账,即便和其P2P网贷业务无关,也给行业敲响警钟,始终保持对风险的敬畏之心。其实,无论何种业务模式类型,都有其各自的风险,重要的是如何充分认识风险、如何进行风险控制。P2P网贷平台在业务创新、市场细分的同时,也需要加强自身风控能力,保护投资人权益。商业保理业务涉及多个环节,供应商、买方、保理公司、P2P网贷平台、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因此,一般P2P网贷商业保理业务的还款源有以下几个:第一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务方,即买方;第二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权方,即供应商;第三还款源:保理公司;有安排担保/保险的话,第四还款源还有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此外,如果P2P网贷平台有风险准备金保障机制,遇到逾期或违约情况,将成为最后还款源。